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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撤销三年后可再次申请

学位撤销三年后可再次申请

学位撤销三年后是可以再次申请学位的。再次申请学位需要写申请书给学院,具体的步骤和方法请向学位的相关老师和导师咨询,争取做到早日申请到学位。

学位是标志一个人学历的头衔,即一个人通过学习取得学识及相应学习能力程度的标志,由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颁发。学位一般包括学士、硕士、博士三种。一般包括学士、硕士、博士三种。